出口退税事项指南发表时间:2021-10-06 17:37 - 昆明代理记账 - 税务事项“至多一次运行”:出口退税事项指引 (1)出口退税(免税) 【事项描述】 出口商品,服务和纳税增值税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和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免税)税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目前的报告方法。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和相应管理部门的电子信息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所需的纳税申报(免税)税收凭证,材料和官方电子数据。 【受理地点】 网上预审核或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到税务服务处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出口退税(豁免)税前申报电子数据。 【结果送达】 网上送达或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出口退税(免税)记录 【事项描述】 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应当根据《出口退税申报》(豁免)向国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出口退税(免)税手续,申报退(免)税。 【受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税(免税)税务申报表”,其中必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户中选择“退税账户银行账号”。 (二)“外贸经营者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注册专用章。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登记证。 4,未注册登记,有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要提供第二,第三项。 5。采用零增值税税率的应税服务提供商还应准备以下信息: (一)国际运输服务通过水道提供的,应当提供“国际航运营业执照”副本。 (2)国际运输服务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业务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运和邮件运输服务”或“商务飞行通用” “应提供。航空营业执照副本。 (三)公路运输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应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驾驶证》复印件。 (4)凡国际运输服务是由铁路运输提供的,须提供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认证的具有提供铁路客货及货物转运服务资格的核证材料的营业执照副本,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运和货运运输"。 (5)如果提供航空航天运输服务以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则应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资格的其他认证材料副本。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持有道路运输证书的直达香港和澳门运输车辆的产权证复印件,由公路运输公司在内地提供香港与澳门之间的运输服务的人员提供。 (七)经水路提供内地港澳运输服务的,应当提供取得港澳航线经营许可证的船舶物权证明副本。 (8)如果大陆通过水路运输提供往返台湾的运输服务,则提供“台湾海峡航道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和持有“台海两岸船舶”的船舶产权证复印件应提供“操作证书”。 (9)航空、香港、澳门、台湾运输服务提供的《民用航空运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国际、国内(包括香港、澳门)航空旅客业务范围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应提供“货物和邮政运输业务”。 (十)从内地到香港的运输服务,由铁路运输提供,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资格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的辅助材料,包括“持牌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 (11)如果使用包机,定期租船和湿租赁方式租赁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运输车辆,应提供租约,定期租船合同和湿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副本。 (十二)对外提供研究开发服务或者设计服务的,应当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复印件。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如果出口退休(免税)税务申报表的内容发生变更,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备案内容。 三.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领取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退(免)税手续。 四、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撤销记录时,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尚未申报或者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免征)税已经退还(免费),免税已按规定申报,出口退税已缴清。 (3)归属集团公司成员公司 【事项描述】 集团公司因收购需要自行申报免税、退税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受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1.“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和电子申报资料; (二)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控股生产企业章程复印件。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责任。 (4)融资租赁企业退税申报 【事项描述】 金融出租人应当自签订**份融资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出口退(免)税。 【受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税(免税)税务申报表”,其中必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户中选择“退税账户银行账号”。 (二)“外贸经营者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注册专用章。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登记证。 (四)融资租赁业务资格证书。 5.融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6。仅经营海洋工程结构物融资租赁的,不得提供第二、三项资料。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融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和融资租赁海上工程结构。 (5)边境贸易代理出口备案 【事项描述】 外国企业或者外国自然人以边境小额贸易的形式出口货物的,出口企业应当自出口货物之日起(出口货物报关单之日)起,从下个月起至次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各增值税报税期止,由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办理报关单和备案。 【受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1,企业有关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完整内容“外国企业代理,外国自然人海关出口报关单”和电子数据; 2。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对外签订代理出口协议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3.承包商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或外国边境公民的边境证明。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出口企业规定,代理出口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只能对代理费收入征收增值税。 (6)出口企业放弃退税(免税)备案 【事项描述】 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放弃适用于全部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政策,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者税收征收政策。自备案次日起36个月内,对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和服务,实行增值税免(免)税政策。 【受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出口货物服务豁免(豁免)税单>和电子数据。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纳税人自下一个月起执行免税或者税收政策,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七)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提醒服务。 【事项描述】 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费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如果您申请了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退税服务提醒服务仅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参考,不作为办理出口退税(免税)税的依据。 【受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实名办税】 需要实名办税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报送资料】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选择出口退税业务提示信息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办理方式】 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输入记录信息后,出口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选择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申请表和电子数据,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已申请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提示服务的,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